邓州市法院提醒:规范交易行为 签订书面合同很重要
2024-07-31 16:56:04 来源:中华网河南 编辑:

近日,邓州法院妥善审结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。

周某、杨某系合作伙伴,2022年7月至12月,周某受杨某委托,为其加工一批玩具模型,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。完工后,杨某累计向周某支付16000元加工费,下欠27000元未付,周某多次催要,杨某迟迟未能履行,周某无奈将杨某诉至法院。

庭审中,杨某称其对加工费数额无异议,但因周某加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遂提起反诉,要求周某赔偿因产品返工产生造成的各项损失13万元。

审理期间,杨某未针对其反诉提交任何证据,亦未按期缴纳反诉费。承办法官在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后组织双方调解,由于双方争议较大,调解未能成功,最终依据现有证据依法判决杨某支付周某加工费27000元。判决后,双方均服判息诉。

法官提醒:

签订书面合同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,也是减少纠纷的必要手段。从事商务活动应当注意些什么呢?

首先,鼓励签订书面合同。提倡从事商务活动的双方在进行商务活动时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约定商务活动的内容、价格、付款条件、交付期限等重要条款。书面合同可以提供明确的证据,有效地减少纠纷的发生。

其次,加强沟通和协商。倡导活动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,及时解决问题和分歧,避免争端升级为纠纷。建立良好的商业关系,通过诚实守信和有效地沟通,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。

此外,培养商业诚信和道德观念。倡导企业和公众遵守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,树立正面典范和示范企业,激发社会对规范交易行为的认同和尊重。(燕天举 王秋生)

关键词: 邓州市法院提醒 规范交易行为 签订书

相关阅读
分享到:
版权和免责申明

凡注有"环球传媒网 - 环球资讯网 - 环球生活门户"或电头为"环球传媒网 - 环球资讯网 - 环球生活门户"的稿件,均为环球传媒网 - 环球资讯网 - 环球生活门户独家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;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"环球传媒网 - 环球资讯网 - 环球生活门户",并保留"环球传媒网 - 环球资讯网 - 环球生活门户"的电头。